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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玩文艺作品时的感知与认知——从传播学透视体裁间认知差异

在上一篇里,我们借助了一个片面化、单义化的点评例子来指出了其观点所代表的,点评者主体认知上的不可取之处。

品玩文艺作品时的感知与认知——片面、单义的不可取

辩证来看,你应该能领会到文章中引用的话语观点只是单纯的情绪宣泄,目的并不是为了和他人交流,实际上,这段话也并不出自于某个具体的人——案例仅是我大体的看了一圈后综合并抽象出来的符号化论述。

如果你和我一样认同对于文艺作品来说应该全面的、多义的品玩,就让我们继续延伸一下,以点到面。

这整篇文章内讨论的”文艺体裁“主要是能承载情节的体裁,并且不会涉及到鉴赏、批评的部分,咱们聊的区域始终会限于基础的、启蒙性质的感知与认知这块。

还是那句话,抛砖引玉。

 

 

我们在之前已经阐述了所谓“剧本至上论”的现象存在。

其中有一个未直接言说的隐含特点是,在不同的文艺体裁上剧本至上论所出现的程度(或形式)有所差异,在动画、电影等综合艺术领域出现这种调调的情况会减少许多,大家可能更容易关注到所谓人设、特效、音乐、画面的精致程度。

那你有没有想到,由于呈现形式的差异,不同的体裁在感知层面给我们带来的感受就已经不同了呢。

为了更具体一些,这个系列中我会摘出几种在呈现形式上有所差异的体裁来举举例子。

大概会涉及到:小说、电影、漫画、动画、Galgame这几种

其实不同体裁定义、层级之间的分界线是没什么统一战线的,大类小类子类各有千秋,比如小说是文学的文体之一;我这里指的电影是在特指真人出演的故事片,应该和你第一时间想到的一样;而动画片是电影领域的一种片种,我们平日聊天时一般指的是剧集动画;Galgame更是电子游戏领域中一个微不足道的极小分支。

会涉及到哪些完全是按照我的个人兴趣,大家懂意思就行,陷入’门类‘之辩的囹圄就没意思了,不建议去纠结这个东西。

 

 

然后我们首先来介绍下这位 —— 赫伯特·马歇尔·麦克卢汉(Herbert Marshall McLuhan),为了方便我们就简称他为麦氏吧。

麦氏是加拿大的传播学家,多伦多学派代表,著有一本传播学领域划时代的经典巨作《理解媒介——论人的延伸》,麦氏的理论与思想主要就体现在内,贯穿全书的核心观点为:媒介即信息(The medium is the message)

在麦氏之前,传播学的学者只是关注媒介内容对受众的影响,把媒介看成是一种运载信息的工具,认为媒介并不能改变信息内容,是麦氏率先点出了媒介的“形式”非常重要(甚至获得信息的方式比内容本身更来得重要、更有影响力)。这塑造了当代对媒介的基本认知。

 

 

他说道:媒介是人与社会和自然环境接触的中介,一切媒介都是人类感官的延伸或拓展。不同媒介延伸了人的不同部分,也延伸了不同的感觉器官。例如印刷是视觉的延伸,广播是听觉的延伸,电视是视觉、听觉和触觉的综合延伸。

马歇尔·麦克卢汉是哲学家和教育家,不是科学家,他主张的实证性、客观性是存在不足的,对于他的这番话我们参考即可。他理论中还有些冷热媒介之类的抽象东西非常主观,就不细说了,有兴趣的可以自行了解。随着时代发展,后世的科学家与学者们在认知心理学领域对媒介的研究更为严谨。

虽说麦氏是研究传播学的,乍一看好像和我们聊的有区别,但是将其理论和见解部分化用到所谓“文艺”品玩上其实没什么问题。信息媒介与我们聊的“文艺体裁”、“艺术类型”等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有联系不等于相同,它们在技术、形式、审美等方面有所差别)

实际上也的确如此,在文艺品玩的角度来说,我们看画作与文字时是通过纸张,听音乐时是通过广播,看电影时是通过屏幕——在时代变迁下,这些全部化作了电脑、手机的一部分。

在我们品鉴或者说交流某部文艺作品时,断然是不可能将其最重要的体裁本身给摘出去的。

要讨论文艺作品,就一定要结合作品本身的体裁。

而只要我们能考虑到体裁问题,不同体裁上呈现的作品之间那本质上的异同感就能自然的从作品接收者的内心中浮现出来,入门级爱好者经常会感知不到,因为他们没有“体裁”的概念,已经看到这儿的人想必不存在这个问题。

关于这份异同感而言更具体的,就让我后面几篇来通过例子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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